董玉明,1961年2月生,山西省平定县人,教授,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中国民主同盟盟员,长期从事中国经济法学的教学、科研及立法与司法实践工作。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基础理论、宏观调控法、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现为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担任的学术职务: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财税法研究会理事、山西省法学会常委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山西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山西省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会会长。
现担任的社会职务: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民盟山西省委常委、山西省人大、政府和太原市人大、政府聘请的地方立法与智库专家。现兼职执业于山西达道律师事务所。系山西省劳动仲裁院仲裁员、太原市、晋中市、阳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1-2013年曾任山西省政协第八、九、十届委员会委员。曾任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曾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民行监督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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