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浙江省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调研工作组一行莅临宁波大学法学院,就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开展专题调研。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斌讲话,省教育厅高教处二级调研员王国银主持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浙江省法学会自贸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省教育厅高教处等相关负责人参与调研。宁波大学副校长李伟平出席座谈会,教务处、法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会。
李伟平代表学校对谢斌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学校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协同创新基地建设的大力支持情况和基地的基本情况;对全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整体建设、特色化发展和协同推进提出了建议。
法学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四位一体”建设模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特色化发展和协同现状以及涉外法治人才政治素养的培养情况;对当前工作的痛点难点进行了梳理,并对推进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建议。
王国银对宁波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的整体谋划、重点突出、保障有力等方面给予了较高评价,并对下一步建设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更加突出优势,塑造宁波大学品牌;二是汇聚优质资源,建设更聚焦的高能级平台;三是强化校内外协同,提升实战能力的培养,要早实践、多实践、反复实践。随后,双方参会人员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各方面内容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共同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路径。
谢斌对宁波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的亮点特色给予了较高评价。他表示,宁波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有效服务中央和省委发展要求;二是要深化协同配合,着力思考如何与政府、企业、院校联动;三是要注重实务实效,逐步实现短、中、长期目标,久久为功;四是要加强经验总结,做好提炼和宣传推广。
据悉,2024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了《关于公布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的通知》,宁波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11所政法类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39所非政法类高校同时入选。宁波大学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涉外法治学科建设,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路径。法学院将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服务于宁波“商、海、港”建设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需要,为培养参与全球治理的商事、海事法律服务人才贡献“宁大力量”。
培训电话: